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课程旷考和补考不合格的研究生须重修该课程。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重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无故不参加考试者。
二、课程重修工作流程
1、重修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
2、学生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表所开课程进行重修报名。
3、具体工作流程:
学生填写《吉首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审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资料下载中下载),交所在培养单位签署意见,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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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