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是负责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负责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负责拟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质量监控与评估、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规章制度与各类管理文件。
负责学校学位授权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动态调整、评估等工作。
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方案制定、招生计划分配、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导师招生资格认定,以及招生宣传、入学考试、录取工作。
负责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建设、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
负责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培养管理、研究生国内外联合培养与交流以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教学管理工作。
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
负责组织研究生参与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暑期学校、创新论坛和学术活动等。
负责学校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工作。
负责研究生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学生文明行为监管。
负责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管控及评估工作。
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团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年终考核与绩效分配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指导学院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
指导研究生团委和研究生会开展学术研究、文体娱乐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指导学院做好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考核、鉴定和奖惩助补贷工作。
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宿舍管理、毕业研究生服务等工作。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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