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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吉首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11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申报 2021 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和我校实际,学校将开展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与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创新项目申报

(一)申请对象

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

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承担各级科研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研究生不参与本次申报,且研究生在校期间同一级别项目只能申请1次。

(二)项目类别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为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 1 年。

2、研究生与企业联合申报的科研项目

鼓励支持研究生依托高校合作的先进制造企业提出具体研究项目,整合学校和导师的科研资源,参与企业科研攻关,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本次优先考虑研究生与企业联合申报的科研创新项目。以下学院相关专业研究生可申报此类项目:林产化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3、各级创新基地开放项目

各基地开放项目立项资助项目数、资助经费额度、项目申报与评审等具体事宜,由各基地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四)申报数量及经费保障

本次省级项目推荐比例为在籍总人数(2021届毕业生除外)的4%,校级项目推荐比例为在籍总人数(2021届毕业生除外)的6%,推荐数额见附表,省级项目的资助经费标准参考省厅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校级项目均为自筹经费项目。

(五)申报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下载专区下载)

2、各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审办法,依据申报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培养单位网站及多处醒目公告栏将评审办法、申报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后,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3、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

二、科研创新项目结题

在组织项目申报的同时,对2020年立项的各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申报。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报送研究成果(包括附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三、其他

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与结题工作,并于2021630前将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省级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校级一份)吉首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结题材料(一份)交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文本发到463184205@qq.com

 

附件:1、吉首大学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限额表

       2吉首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61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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