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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项评估材料公示
作者:学位办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6:11 浏览:

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项评估材料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以及《201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已组织完成艺术硕士专项评估工作,现将《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表(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等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6日。

 有异议者可于2018年5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

 联系人:廖文虎  联系电话:0743-2199212



附件具体内容

1《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

2《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表(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

3、参评点须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美术、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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