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考核方式
公共必修课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考核方式。所有考核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
2、考试安排
《研究生英语II》考试于第十五周星期一(2018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进行,吉首校区考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和第六教学楼,张家界校区考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各班考试地点见下表。
1107
60416
60115
60516
1105(张家界)
英语一班
英语二班
英语三班
英语四班
张家界校区英语班
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并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等)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排考。
3、成绩报送
请各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登录成绩,并将登录后的成绩单打印一份,本人签字后交培养单位,培养单位于2018年7月15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4、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所有试卷(包括公共课)、考试成绩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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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