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请根据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所开设课程,同时安排授课教师及课程所需其他教学环节(实验、实习等)。具体要求如下: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公共课为研究生英语。公共课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需要,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2、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原则上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
3、如实填报《研究生学期授课教师一览表》,并由研究生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16年12月21日前交研究生处,同时发电子文本至:peiyangban10@163.com
附件:吉首大学研究生学期授课教师一览表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吉首大学
研究生学期授课教师一览表
(20 ——20 学年第学期)
教学单位(公章):教学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职称
学位
年级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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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