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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11月30日 09:33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第17-19周进行,为认真做好本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方式

   公共必修课考核由研究生处组织安排,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考核方式。

2、考试时间安排

   《研究生英语I》考试于第十七周星期一20161219日)下午230 430进行,吉首校区考试地点在第六教学楼,张家界校区考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各班考试地点见下表。

60119

60115

60116

60117

1503(张家界)

生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音乐、舞蹈、数学专业

59

法学、民族学、中国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化学专业

66

统计学、物理学、哲学、应用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艺术设计(文学院)

81

应用化学、体育学、体育硕士

60

张家界校区英语班

46

   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并于20161220日前将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等)报送研究生处。如培养单位安排考场确有特殊困难,请于20161220日前报研究生处统筹安排。

3、成绩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17113日前报送期末考试成绩。成绩报送前,公共课成绩须经授课单位领导审核签章,专业课成绩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

4、其他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所有试卷(包括公共课)、考试成绩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研究生处

2016113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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