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吉首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活动节的通知》(研通〔2025〕9号)的文件要求,经学院申请、研究生院初步审核汇总、评选专家小组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评审,现将审核通过的学院分为三档并根据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关的经费支持。结果如下:
第一档(主会场):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医学院,体育科学学院
第二档(一类分会场):
美术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第三档(二类分会场):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药学院,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请以上各学院按《关于举办吉首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学术活动节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活动、上报活动开展相关情况。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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