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硕士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学位〔2021〕3号)文件要求,学校各学位授权点每年需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报告》是学位授权点自评和教育部随机抽评的重要评价材料,各学位授权点应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本学位授权点年度建设情况,按时按质完成材料提交。
2.《年度报告》撰写应强化特色定位,聚焦培养质量。本次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各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经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报告》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张家界校区提交至教科研办李云红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eiyangban10@163.com。
附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202x)
学位授予单位 |
名称:吉首大学 |
代码:10531 |
授 权 学 科(类 别) |
名称: |
代码: |
授 权 级 别 |
£博士 |
£硕士 |
202x年x月x日
目 录
一、总体概况
1.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2.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
3.研究生招生情况
4.在读研究生基本情况
5.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基本情况
6.研究生就业基本状况
7.研究生导师状况(总体规模、队伍结构等)
二、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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