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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吉首大学2016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1月10日 15:19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稳定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不断学习、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须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具体业务,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服务到位,正确执行,处理及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2、本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发生管理事故或受过处分。

3、认真履行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职责,落实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工作,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保障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运行平稳有序,工作业绩优良。

4、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勇于创新,能够结合本职业务开展管理研究,对学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个人18名。

四、评选程序

1、申报者填写《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经各单位全体管理人员讨论、民主评选后推荐一名,签署推荐意见,上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

3、公示评选结果。

五、其他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总结工作、培养队伍、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民主评议,客观公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2、《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请于201716日前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20161227


附件:

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从事研究生教育

管理工作时间

近三年考核结果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占所承担工作比重

%

主要

工作

任务

业绩

描述

曾获奖励

管理

创新

研究

成果

单位

推荐

意见

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处

意见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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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3-856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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