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稳定研究生教育管理队伍,促进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不断学习、创新,提升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须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具体业务,规章制度理解准确,服务到位,正确执行,处理及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2、本年度考核合格,且未发生管理事故或受过处分。
3、认真履行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职责,落实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各项工作,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保障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运行平稳有序,工作业绩优良。
4、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勇于创新,能够结合本职业务开展管理研究,对学校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个人18名。
四、评选程序
1、申报者填写《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经各单位全体管理人员讨论、民主评选后推荐一名,签署推荐意见,上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
3、公示评选结果。
五、其他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总结工作、培养队伍、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民主评议,客观公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2、《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请于2017年1月6日前报送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
吉首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从事研究生教育
管理工作时间
近三年考核结果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占所承担工作比重
%
主要
工作
任务
与
业绩
描述
曾获奖励
管理
创新
研究
成果
单位
推荐
意见
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负责人(签字)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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