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1、考核方式
公共必修课考核由研究生处组织安排,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确定考核方式。所有考核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
2、考试安排
《研究生英语II》考试于第十五周星期三(2016年6月8日)下午3:00—5:00进行,吉首校区考试地点在第六教学楼,张家界校区考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各班考试地点见下表。
60116
60215
60216
60316
1203(张家界)
英语一班
英语二班
英语三班
英语四班
张家界校区英语班
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并于2016年6月3日前将考试具体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等)报送研究生处。如教学单位安排考场确有特殊困难,请于2016年6月17日前报研究生处统筹安排。
3、成绩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7月8日前报送期末考试成绩。成绩报送前,公共课成绩须经授课单位领导审核签章,专业课成绩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
4、其他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考试,严肃考场纪律。
所有试卷(包括公共课)、考试成绩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存档。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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