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和严肃查处学生参与网络借贷行为的通知
各位同学:
自2015年9月以来,“趣分期”、“爱学贷”“借贷宝”等网络借贷平台在校园内大肆宣传,以“借钱不怕坑,还款不用愁”、“零门槛,无抵押”等宣传口号吸引在校生透支信用、提前消费。部分同学还充当宣传人员,甚至将父母给予的学费扣下参与到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中试图赚取利息差价。然而截至2016年3月,我校不仅没有同学从网络借贷平台中获得利润,反而有多名同学因为无法按期还款陷入危机,“投资”同学或因网站突然关闭血本无归、或因收不回贷款欠下巨额债务,最多的甚至欠下近百万巨款,家人只好卖房帮其还债,已有多名在校学生因此被迫辍学躲债,走上不归路。鉴于此,为切实保障同学们人身财产安全,学校经研究,就学生参与网络借贷行为做如下要求:
1、全体在校同学应提高认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自觉远离网络借贷行为,尤其不要投入资金参与其中,规避风险;
2、凡组织、发动、引诱同学参与网络借贷行为的,按照《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五条,以“扰乱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学籍;
3、全体同学务必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
4、为摸清我校学生参与网络借贷情况,凡已在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或“投资”的同学,须主动向学院报告(主动报告免于处理),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人员姓名、金额、性质(借款、贷出款)造册上报,不得隐瞒。
5、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保卫处、学工部、砂子坳派出所全天接受相关信息举报,所有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欢迎广大同学积极举报组织发动、引诱骗取同学参与网络借贷行为者。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保卫处
吉首市公安局砂子坳派出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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