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研究生工作开展,总结各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经验,提高我校研究生分会工作的时效性,推动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24年院级研究生分会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目的
评选优秀研究生分会旨在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研究生工作,培养研究生干部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展示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成果,促进研究生分会的发展和建设。
二、评选范围
各学院研究生会(时间跨度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
三、名额
优秀研究生分会6个
四、评审内容
1.《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体系》相关佐证材料。
五、评审程序
1.学院申报及自评。各学院按照要求整理材料,并填写《吉首大学院级研究生分会评优申请表》(附件1)、《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表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2.评审委员会考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领导重视情况及工作完成程度参照《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体系》(见附件3)进行考评。
3.由研究生分会派一名代表进行答辩,评审委员评分。根据所交材料总结本年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宣传工作成果,研究生分会派代表进行汇报,可根据基础项、答辩项、加分项进行汇报,PPT需提前30分钟到现场拷贝。
4.评审委员会计分。
(1)基础项:根据《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见附件2)对各研究生分会上交材料进行评分,本项分值占30%;
(2)答辩项:评委根据《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评审评分表》(见附件4)答辩表现进行评分,本项分值占30%;
(3)加分项:根据《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加分项考核细则》(见附件3)对各研究生分会上交材料进行加分,本项分值占40%;
三项合计得分作为考核分数。评审委员会对考核分数汇总排序,拟定6个优秀研究生分会名单。
5.结果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研究生分会进行表彰,授予证书并发放奖金一千元。
六、其他
1.原则上各已成立了研究生分会的学院均须接受优秀研究生分会考核,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需经学院同意并上交书面申请。
2.未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的组织将取消评选优秀研究生分会资格。
3.材料上交:12月9日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相关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上交至研究生院101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yuguanlike@126.com。
4.答辩时间:拟定于12月11日下午3点。
5.答辩地点:研究生学术沙龙室。
6.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所有。
附件:
附件1:《吉首大学院级研究生分会评优申请表》
附件2:《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附件3:《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加分项考核细则》
附件4:《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评审评分表》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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