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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1年11月11日 11:38 浏览:

吉首大学全体研究生、各院团委、研究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实际情况,拟定于2021年11月27日召开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规模

各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依据代表名额不得低于校研究生会会员人数的3%,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76席,列席代表各院()若干席,各院()团委书记、研究生会指导老师作为列席代表出席。

二、名额分配

(一)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院()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学院(室)选举一名正式代表作为团长,同时根据名额分配表人数推荐常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大会代表产生通过各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单个选举单位最少不低于3名代表;

(二)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民族、年级、专业、性别,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同时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

(三)代表团成员包含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其他优秀学生。校、院()研究生会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三、代表条件

(一)具有吉首大学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学兼优,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表达同学诉求;

(五)严格遵守校研究生会章程,在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把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同学中,加强学生与学校、研究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四、代表权利

(一)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听取、审议校研究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五、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校研究生会组织开展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六、产生办法

   以各院(室)为选举单位,根据《吉首大学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指引》(详见附件1)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协商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大会代表。

(一)各院(室)基层团支部要按照名额、条件、结构等要求,在综合本支部多数团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

(二)各院(室)根据基层团支部的提名情况,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三)各院(室)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返回各基层团支部,征求提名人选所在单位及学生的意见,由支部学生再次酝酿提名,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进行综合考察;

(四)各院(室)研究生会根据第二轮征求团支部意见、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五)代表选举。各院(室)召开代表会议或研究生大会,按照本单位的代表名额,在代表候选人中选出本单位出席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各院(室)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各院(室)向校研究生会提交正式代表名单和选举情况报告,常任代表建议名单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根据学院推荐名单酝酿产生,经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后通过。

(六)资格审查。校研究生会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名单,由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院(室)研究生会的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形成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代表资格即得到确认。

七、工作安排

(一)请各院(室)研究生会于11月16日(星期二)前确定正式代表、团长、常设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及列席代表名单。经院(室)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院(室)研究生会向校研究生会报送《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详见附件3)、《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学院有推荐的主席团候选人填写,详见附件4)、《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选举情况报告》(详见附件5)等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请于11月16日(星期二)17:00前打包命名为“院(室)名称+代表推选”,并发送至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邮箱:jsdxyjs@163.com,纸质档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张家界校区交至教科研办公室李云红老师处。


附件:

1.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流程指引

2.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各院名额分配表

3.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4.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5.吉首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院推荐研究生代表团名单的报告




吉首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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