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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分团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5:01 浏览:


研究生院分团委各支部,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各成员


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校团(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吉首大学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

国防教育学院研究生团支部,林产化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团支部,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团支部,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全体团员。

二、评优的类别及名额

优秀团干(6名):教育科学研究院1名、林产化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名、国防教育研究院1名,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3名。

优秀团员(4名):教育科学研究院1名、林产化工湖南省重点实验室1名,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2名。

三、评优办法

1.“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根据团中央《新时代共青团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文件精神遴选;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必须在团支部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为“优秀”,方可申报推荐;

3.原则上优秀团员只允许共青团员申报,保留团籍党员不参与优秀团员评选。(优秀团干根据文件要求只有团学干部可以报,优秀团干可为党员);

4.优秀个人推荐对象的“青年大学习”学习率原则上应为100%,“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原则上应为青年志愿者且2020-2021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团支部“青年大学习”总体比例低于50%的不推荐“优秀团干”。上报后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且支部不再补充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团支部民主评议提名;

2.各支部,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组织评选、公示、推荐;

3.研究生院根据校团委审定的办法进行审查。

五、材料上报要求

4月27日下午5点前,研究生院分团委各支部,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分单位统一打包(分类并注明申报项目),发送至邮箱2425598475@qq.com,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分团委、研究生会组织部黄丽处,上报材料包括汇总表和各奖项申报材料(附证明材料)。

六、评优表彰

校团委将组织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五四”评优工作应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加强和完善考评体系,规范考评程序。所有评选与推荐名单应在学院线上平台公示3日,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二)以评促建,营造氛围。各团总支要切实将此次考核评选工作与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团员意识,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通过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各团总支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积极通过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品牌和特色,宣传典型,传播正能量,激发各级基层团组织、团干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意识和活力;

(四)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研究生院设立投诉电话(0743-8563623),接受全体团员的民主监督。





附件:

1.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相关申报表

2.2020-2021学年“五四”评优信息汇总表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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