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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届研究生学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17:47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2届研究生学术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其中,定向委培生中在职教师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评选名额
           研究生学术奖评选数量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3%。 
    三、申请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
       (三)科研创新成果显著。科研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奖项、授权发明专利、咨询报告、学术专著等。申请者在科研创新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其科研创新成果能代表本学科较高水平,并对推动学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且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本专业公认有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进行交流报告的论文。申请人需是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申请人是第二作者,其指导教师 (含副导师) 是第一作者,且第一作者及申请人的署名单位为吉首大学。
        2.科研奖项需满足以下条件:应为地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不包括行业学会、协会等组织评选的奖)。申请人需在学生获奖人中排名第一,且成果第一完成人及申请人署名单位为吉首大学。
        3.学术著作需满足以下条件:应为已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申请人需在学生作者中有较大的贡献度,且专著第一作者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为吉首大学。
        4.发明专利需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申请者应为该专利的第一学生发明人,且专利完成单位为吉首大学。
         5.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有影响力的高质量学术创新成果。
   四、工作及进度要求
        1.研究生管理系统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23日。逾期不再开放系统。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工作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名单上报前需公示3个工作日。对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学校将取消评定资格。
       3.申请人须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并将系统中打印的《吉首大学研究生学术奖申报表》、成绩单以及复印的奖励证书和科研成果材料提交至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于5月23日前上报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定,拟定奖励名单,上网公示,报学校批准下文。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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