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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19 — 2020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0年12月02日 09:36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汇编》(吉大发〔2014〕32号)中《吉首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研通〔2015〕9号)文件,树立典型,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 - 2020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类别

研究生三好学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二、评选资格及条件

(一)研究生三好学生奖

1.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2.学习成绩优秀。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的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免修课程不计入在内

3.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突出。评选年度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已被有关部门(省级及以上)鉴定;或获得与学科有关的专利;或被采用且证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4.入学须满一年。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1.研究生会、研究生分团委部长及以上职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干部均可参评该奖项

2.任职期必须满一年。

3.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4.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平均成绩 80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免修课程不计入在内

5.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成绩显著。

6.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比例

研究生三好学生奖评选比例为在籍总人数的3%;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选比例为在籍数的5%。(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1)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申请。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全面审核参评人员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内多处醒目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后,上报研究生审定。

(三)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名单上报主管校长批准下文。

五、有关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2.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10日。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9周三前,将推荐人员的《吉首大学研究生三好学生推荐审批表》和《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审批表》一份(双面打印)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吉首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三好学生汇总表》、《吉首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材料发至邮箱:417893170@qq.com。

 

                                                                吉首大学研究生

                                   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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