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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关于开展吉首大学院级研究生分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3年12月05日 09:07 浏览: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工作开展,总结各学院研究生会工作经验,提高我校研究生分会工作的时效性,推动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23年院级研究生分会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目的

评选优秀研究生分会旨在鼓励各学院积极开展研究生工作,培养研究生干部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展示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成果,促进研究生分会的发展和建设。

二、评选范围

各学院研究生会(时间跨度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1

三、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分会6个

四、评审内容

1.《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体系》相关佐证材料。

五、评审程序

1.学院申报及自评。各学院按照要求整理材料,并填写《吉首大学院级研究生分会评优申请表》(附件1)、《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见附件2)进行自评,并按照自评表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2.评审委员会考评。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院领导重视情况及工作完成程度参照《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体系》(见附件3)进行考评。

3.评审委员会计分。根据《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见附件2)对各研究生分会上交材料进行评分,学院自评材料共14项,每项满分5分,总分70分;根据《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体系》(见附件3)对各院级研究生分会上交材料进行评分,总分30分。两项合计得分作为考核分数。评审委员会对考核分数汇总排序,拟定6个优秀研究生分会名单。

4.结果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研究生分会进行表彰,授予证书并发放奖金一千元。

六、其他

1.原则上各已成立了研究生分会的学院均须接受优秀研究生分会考核,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需经学院同意并上交书面申请。

2.材料上交:12月11日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相关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上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1011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oyuguanlike@126.com

3.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所有。

 

附件:

附件1:《吉首大学院级研究生分会评优申请表》

附件2:《二级研究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附件3:《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分会考评体系》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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