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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管理

关于开展2024年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16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应本着“宁缺勿滥、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平推荐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保证优秀学位论文质量。

二、评选范围与数量

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2023-2024学年通过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包括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推荐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2023-2024学年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20%,原则上每个学位点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不超过该学位点2023-2024学年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15%。

三、评选条件

1.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优良,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良好。

2.学术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当前发展的前沿、重要课题或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体现作者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领域内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有所创新;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遵循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原则上申请人在校期间需有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质量成果。

3.专业型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本专业学位领域的实践,属本领域的重要或热点问题,有较强实用性、针对性并兼顾创新性;学位论文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实践研究,系统完整、方法有效、结论可靠,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学位论文所提出的理论、方法和策略能较好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的、典型的问题,能为本行业领域提供专业支持,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原则上申请人在校期间需有与专业相关的高质量成果。

四、评选程序

1.生本人或导师根据评选条件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盲审成绩、论文质量、答辩委员会决议和与论文相关的学术/实践成果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1本(定稿)。 

2.《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结果的报告一式一份。

3.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学术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出版的专著(封面、目录和版权页)、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其它有效证明的附件材料需由各培养单位进行真实性审核并盖章。

4.以上材料请于2024524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推荐表、汇总表及推荐报告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047074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学位办老师   联系电话:0743-8561095。

 

 

附件

1.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表

2.吉首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4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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