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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过程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1:30 浏览: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请根据本单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课程,同时安排授课教师及课程所需其他教学环节(实验、实习等)。具体要求如下: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公共课为研究生英语Ⅱ(学硕)。公共课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需要,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2、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含主讲和辅讲教师)原则上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

3、如实填报《研究生学期授课教师一览表》,并由研究生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2年11月25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张家界校区交教科办李云红老师,同时发电子文档至463184205@qq.com

附件:吉首大学研究生学期授课教师一览表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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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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