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管理 >> 培养过程 >> 正文

培养过程

关于启动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11日 18:00 浏览: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应用、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启动2022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按照本通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相关工作。

一、工作要求

1、所有专业实践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及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相关培养单位暂缓派出研究生至中高风险地区进行专业实践活动,所有参加专业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各相关单位安排部署好本单位202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完成《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书》附件1的填报工作并负责实施48《计划书》纸质稿一份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稿发送至463184205@qq.com,培养单位存档一份,同时发给参加专业实践研究生一份。

3、专业实践前各相关单位要与每位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签订《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2)、自主实践的研究生需另行填写《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附件3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动员大会,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安排,说明专业实践工作的实施要求及实践学分考核要求。

专业实践过程中,研究生需填写《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附件4)(各培养单位也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单位的《周(日)志》)。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认真填写《吉首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5相关内容,按要求排版套印《专业实践周志》一起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培养单位依据研究生专业实践表现开展实践学分的评定工作,完成实践总结及汇报工作。

4、相关培养单位与参加专业实践研究生签订的《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自主实践研究生填写的《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由学院存档备查

、优化管理过程确保实践效果

1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育领导应定期到研究生实践基地进行实地检查,和研究生实践基地领导专家一起共同分析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组织管理,提升实践效果。

2、各单位要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要重视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实践质量。

3、实践经费从研究生业务费中支出,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实践相关经费。

附件

1《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计划书》

2《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

3《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主实践申请表》

4《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周志》

5、《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223月11



关闭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

版权所有 吉首大学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教QS3-200505-000069 湘ICP备 050038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