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
通知
根据“湘教通〔2016〕397号”文件,湖南省2017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即将开始,请各培养单位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组织好本此省优秀论文推荐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参照省文件要求,于10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处。
一、校内推荐程序:
1、个人或导师提出申请。参选论文必须以学位论文毕业时提交稿为最终版本,不得再作修改;相关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发表论文必须已正式出版,不得以录用通知等替代。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推荐。
3、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选。
4、公示。
二、推荐要求
1、原则上为2015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论文在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环节不得出现“重新开题”、“未完成任务”、“没通过”、“不合格”等结果。
3、论文在评审、盲审过程中不得有“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等结果。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毕业一年内,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5、原则上在读博士优先。
三、材料要求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的注②)电子稿。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
4.其它要求见“湘教通〔2016〕397号”文件。
吉首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9月8日
附件1
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填表日期:
论文题目
作者姓名
论文答辩日期
获得硕士学位日期
论文涉及的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是否自设
学科专业①
指导教师姓名(限填1人)
指导教师研究方向
作者攻硕期间及获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硕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②
序号
成果名称③
成果出处④
获得年月⑤
查询信息⑥
1
2
3
4
5
论
文
主
要
创
新
点
单
位
承
诺
及
推
荐
意
见
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经审查,本学位论文不涉密,可公开评审。
单位保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经学校审查,本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和数据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同意推荐参加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并承担由此材料不真实性问题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以上特此承诺。
单位公章
注:①自主设置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须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时一致。
②“代表性成果”限填所有各年度作者攻硕期间及获硕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与硕士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的成果。可填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但总数不得超过5项。请准确填写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
③“成果名称”栏,可填写论文题目、专著名称、专利名称、奖励名称等。
④“成果出处”栏,可填写刊物名称、出版机构、奖励发放单位等。
⑤“获得年月”栏,可填写论文公开发表、专著公开出版、专利授予、奖励获批的具体年月。
⑥“查询信息”栏,应填写论文检索号、国际标准书号(ISBN)、专利号、获奖证书号等。填写“检索号”时,若论文被SCI、SSCI、EI、A&HCI检索,则填写论文检索号;否则填写刊物的出版年期。
附件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培养单位签章:填表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专业名称
论 文 题 目
攻读硕士期间及毕业后一年内所取得与论文相关的学术成果(限填本人为第一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的成果)
导师姓名
(填1人)
答辩前
职称
备注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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