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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项评估材料公示
作者:研究生院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6:40 浏览:

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项评估材料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以及《2018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已组织完成艺术硕士专项评估工作,现将《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表(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等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6日。

有异议者可于2018年5月26日前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

联系人:廖文虎 联系电话:0743-2199212

附件具体内容:

1、《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报告(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

2、《吉首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表(音乐、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

3、参评点须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美术、舞蹈、艺术设计和美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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