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
通知
根据“湘教通〔2017〕386号”文件,湖南省2018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即将开始,请各培养单位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本此省优秀论文推荐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参照省文件要求,于10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研究生处。
一、校内推荐程序:
1、个人或导师提出申请。参选论文必须以学位论文毕业时提交稿为最终版本,不得再作修改;相关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发表论文必须已正式出版,不得以录用通知等替代。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推荐。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选。
4、公示。
二、推荐要求
1、原则上为2016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论文在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环节不得出现“重新开题”、“未完成任务”、“不通过”、“不合格”等结果。
3、论文在评审、盲审过程中不得有“修改后答辩”、“不同意答辩”等结果。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毕业一年内,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
5、原则上在读博士优先。
三、材料要求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的注②)电子稿。
3、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2)一份及电子版。
4、其它要求见“湘教通〔2017〕386号”文件。
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6日
[1] [2] [3] 下一页
【关闭】
校内网址导航
校外网址导航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