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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研究生学籍注册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13日 15:41 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7年高校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2017年研究生学籍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专业名称等信息)核对工作,如发现错误信息请在文本相应信息处填写正确信息,并在签名栏签名确认,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于2017919日前将信息表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吉首校区)和教科办李云红老师处(张家界校区),同时将电子文档(将修改之处标记为红色)发送至peiyangban10@163.com。身份证或姓名信息有误的同学除填写正确信息外,还需按照《研究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及真实性申明写作要求》(附件1)填写《吉首大学研究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应材料。

附件:1、研究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及真实性申明写作要求

    2、吉首大学研究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17912

附件1

研究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申请表及真实性申明写作要求

一、材料一览表

1、研究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申请表.doc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或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3、户籍证明

4、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撰写要求

声明应当载明以下信息:

1.本人姓名,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所大学,何年何月于何地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取了哪所学校。

2.本人声明,我保证是我本人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本人持本人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本人不是冒名顶替入学。

3.本人因为何种原因申请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人具名(不能打印),时间(年月日)。

附件2

研究生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考生号

学号

培养

单位

专业

年级

培养

层次

原身份证

号码(姓名)

申请变更后的

身份证号码(姓名)

申请

理由

申请人:

导师

审查

意见

导师:

培养单位审查

意见

负责人:公章

研究生院审查意见

负责人:公章

备注

培养层次指博士、硕士。本表一式2份,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培养单位各留一份。


学生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撰写要求

声明应当载明以下信息:

1.本人姓名,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所大学,何年何月于何地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取了哪所学校。

2.本人声明,我保证是我本人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本人持本人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本人不是冒名顶替入学。

3.本人因为何种原因申请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或姓名,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人具名(不准打印),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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