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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落实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6月13日 15:15 浏览: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请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所开设课程,同时安排授课教师及课程所需其他教学环节(实验、专业实践等)。具体要求如下:

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公共课有博士生英语、研究生英语I、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自然辩证法。公共课教学单位要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的需要,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2、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原则上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

3、如实填报《研究生学期授课教师一览表》,并由研究生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17623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吉首校区)和教科办李云红老师(张家界校区),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peiyangban10@163.com

4、研究生所需教材由任课教师提供教材名称、出版社等信息,学生自行购买。

研究生院

2017613

研究生学期授课教师一览表

20    ——20    学年第学期)

教学单位(公章):教学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年级

人数

关闭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电话:0743-8565122

邮编:4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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